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拟成立资产管理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或“公司”)拟成立资产管理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或“孙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吉艾科技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占资管公司 51%的股份。境内自然人郭明杰拟出资人民币 2,450 万元,占资管公司 49%的股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 公司住所:浙江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债权及金融资产的收购和处置,债权清收服务,债务重整等。 上述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资产管理孙公司主要是资产管理,债权及金融资产的收购和处置,债权清收服务,债务重整等业务。此次成立资产管理孙公司是为进一步扩展业务,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 2.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即同行企业的竞争风险。目前公司所从事的相关领域具有十分良好的市场前景,虽然市场空间广阔,但公司需面对与国内以及国际上优秀的同行企业一同竞争的风险。 (2)管理风险,公司在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能力上可能存在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因而可能存在管理能力不足导致的风险。 公司将尽快完善孙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明确孙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资产管理孙公司有助于公司双主业进一步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增长。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 本次投资成立资产管理孙公司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该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1.《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