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或“公司”)于 2016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关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如下: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1 号)的核准,向郭仁祥、兴证资管鑫众-吉艾科技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南通元鼎投资有限公司等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 49,478,066 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 XYZH/2016BJA30227《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34,548,000 元增加至484,026,066 元。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前后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4,548,000 元。 484,026,066 元。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章程变更相关手续,具体变更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