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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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8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黄文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因开拓新业务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良资产评估和重整等,涉及办理审批才可进行的营业范围,以取得审批许可后的为准。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会在完成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进行公告。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制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 号中汇广场 A 座 801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将会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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