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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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6-08-16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陆大卫: 陈 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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