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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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6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将孙公司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塔石油”)的记账本位币种由索莫尼变更为美元核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中塔石油业务情况,包括目前在建项目的结算及后续该项目投产后所涉及的原油采购业务及成品油和沥青的销售业务主要来自塔吉克斯坦以外的国家,其经营结算的币种主要为美元,原有记账本位币索莫尼不能准确反映公司资产及业绩状况。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规模,真实反映该公司经营业绩,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将中塔石油的记账本位币变更为美元。 2、变更日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塔石油单户及公司定期报告合并口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的修订和完善,不构成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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