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下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971,75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