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福洛力”)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提供担保的额度如下:
担保 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裕兴股份
裕兴股份 | 常州福洛力 | 66.30% | 25.90% | 2,176 | 5,000 | 2.19%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常州福洛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CYDCA822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紫薇路58号法定代表人:朱益明注册资本:18,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9月1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胶表面处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常州福洛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30%的股份。常州市嘉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2.87%的股份,常州市嘉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1.44%的股份,常州市嘉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9.39%的股份。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常州福洛力资产总额为13,434.78万元,负债总额为3,480.07万元,净资产为9,954.71万元,营业收入为2,775.38万元,利润总额为-2,745.82万元,净利润为-2,002.87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情况、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被担保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30%的股份,其他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被担保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均由公司委派,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1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5%,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福洛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