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_公司公告_裕兴股份:东海证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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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东海证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人”)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裕兴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裕兴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经营管理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前述业务的组合。

2、业务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母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或母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编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可行性分析依据,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开展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该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编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可行性分析依据,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4、违约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5、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出现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等情形。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管理原则、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内部风险

控制措施及会计政策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裕兴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于裕兴股份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王旭骐 李 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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