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人”)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裕兴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裕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26,74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3,880,187.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35,32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544,864.36元。
东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1月5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月5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3NJAA3B01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8.254.49 |
减:累计已使用金额 | 45,282.80 |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45,282.80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744.02 |
其中: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744.02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23,715.71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3,715.7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4年1月8日分别与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遵照《协议》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1105020529001664246 | 23,712.80 | 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324006010012000634746 | 2.91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23,715.7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706.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信永中和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资金存放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利率/预计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实际收益(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利率型 | 20,000 | 2024-1-19 | 2024-4-19 | 1.5% | 是 | 7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利率型 | 10,000 | 2024-1-25 | 2024-7-25 | 1.7% | 是 | 8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5天(挂钩黄金看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4-29 | 2024-6-3 | 1.65%-2.5%-2.7% | 是 | 11.9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49天(挂钩黄金看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4-29 | 2024-6-17 | 1.65%-2.5%-2.7% | 是 | 16.7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4年第197期B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2024-5-22 | 2024-8-22 | 1.2%-2.39% | 是 | 33.5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4年第211期C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2024-5-29 | 2024-8-29 | 1.2%-2.39% | 是 | 20.6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2天(挂钩黄金看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6-7 | 2024-7-9 | 1.65%-2.5%-2.7% | 是 | 10.9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309期B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7-10 | 2024-10-10 | 1.2-2.39% | 是 | 29.7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309期F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4-7-29 | 2024-10-29 | 1.2-2.39% | 是 | 48.19 |
资金存放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利率/预计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实际收益(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348期H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4-8-28 | 2024-11-29 | 1.2-2.39% | 是 | 44.4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365期J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24-9-12 | 2024-12-17 | 1.2-2.39% | 是 | 15.7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399期B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2024-10-15 | 2024-10-31 | 0.95-2.29% | 是 | 6.0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413期B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4-11-1 | 2024-11-29 | 0.4-2.29% | 是 | 9.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417期A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2024-11-5 | 2024-11-29 | 0.4-2.29% | 是 | 3.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4年第418期A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 | 2024-12-3 | 2024-12-30 | 0.4-2.29% | 是 | 25.41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3,715.71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应用领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建设期延长两年,将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同时调整功能聚酯薄膜生产线产品应用领域,由光伏用聚酯薄膜调整为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裕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王旭骐 李 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8,254.4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282.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282.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 | 否 | 52,000 | 52,000 | 28,931.91 | 28,931.91 | 55.64 | 2027年6月30日 | - | 否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254.49 | 16,254.49 | 16,350.89 | 16,350.89 | 100.59【注1】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254.49 | 68,254.49 | 45,282.80 | 45,282.8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光伏电池工艺技术迭代,N型光伏电池带动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市占率快速提升,单玻光伏组件市场缩小,配套单玻光伏组件使用的光伏用聚酯薄膜需求大幅减少,叠加聚酯薄膜行业产能规模持续增长,光伏用聚酯薄膜等功能聚酯薄膜产品供需失衡。公司光伏用聚酯薄膜产销同比减少,产能利用率处于低位,功能聚酯薄膜原材料需求量下降。为了保证项目建成后充分利用功能聚酯生产线产能,达到节约成本和原材料稳定供应目标。经公司审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建设期延长两年,将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 2、当前光伏用聚酯薄膜需求不足,聚酯薄膜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中低端聚酯薄膜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滑;高端产品供给不足,部分功能聚酯薄膜依赖进口。公司围绕转型升级目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应用于电子光学行业领域的聚酯薄膜的产销量,提高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因此公司调整“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聚酯薄膜生产线的产品应用领域,将光伏用聚酯薄膜产品调整为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产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706.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信永中和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东海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3,715.71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