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_公司公告_聚飞光电: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报告

时间:

聚飞光电: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181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目 录页 次
一、专项报告1-2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1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181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17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签章签字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18日

汇总表第1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19,276,250.561,103,334.4020,379,584.96货款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27,303,465.96537,505.9326,765,960.03往来款经营性往来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188,001,053.11148,982,748.9139,018,304.20货款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7,377,622.756,387,440.25990,182.50往来款经营性往来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189,808,248.6685,316,625.20104,491,623.46货款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1,428,493.811,026,480.86402,012.95往来款经营性往来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62,611,193.36177,813,366.19177,804,451.9162,620,107.64货款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创维智能装备(惠州)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小放担任其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收账款7,134.477,134.47货款经营性往来
总计81,887,443.92592,842,719.35440,441,972.49234,288,190.78

本表已于2025年4月18日获董事会批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