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_公司公告_同有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同有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4.00、5.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00、7.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8.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7.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收,邮编:10009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2号楼邮政邮编:100095联系人:时志峰电话:010-62491977传真:010-62491977E-mail:zqtz@toyou.com.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02”,投票简称为“同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表决内容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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