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_公司公告_同有科技: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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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90,153,113.3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70,656,737.1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503,623.79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的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从公司长远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后续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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