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陈依新女士、谢慧女士,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及王亮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