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_公司公告_三诺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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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 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 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诺生物”)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全球血糖监测专家”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会同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共同投资成立公司长沙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诺健康”),于2016年1月向日本尼普洛集团(NIPRO CORPORATION)支付27,375.14万美元(汇率1美元=6.5456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179,187.31万元),收购其持有的美国尼普洛诊断有限公司(NIPRO DIAGNOSTICS, INC)的全部股权,并将其更名为Trividia Health Inc.(以下简称“Trividia”)。

心诺健康银行借款资金主要系收购美国Trividia100%股权而产生,心诺健康目前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其主要资产为所持Trividia 100%的股权。Trividia致力于为糖尿病患者提供可负担的、具有创新性及高质量的糖尿病管理系统,其主

要产品包括血糖测试仪、血糖测试试条、采血针、糖尿病患者营养品及护肤品等。Trividia与上市公司同属慢性疾病即时检测(POCT)行业,二者在产品研发、联合采购、品牌协同、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通过多领域协同及提高管理效率,一方面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拓展全球市场;另一方面,Trividia经营状况逐步改善,心诺健康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932.6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4.08%;实现净利润5,781.49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32.13%。

为支持心诺健康整体(包括Trividia)的业绩改善,使心诺健康按时完成现有借款的续贷或展期工作,提高控股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解决其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心诺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且将由心诺健康向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具体反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少波先生、李心一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继续为心诺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在前述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在担保额度内,实际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组织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担保将由心诺健康向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具体反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担保,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三诺生物心诺健康55.00%54.16%10,85020,0005.96%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注册资本:13,390.6667万元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65号6栋305号法定代表人:李少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出资人(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三诺生物7,364.866755.00%
李少波6,025.800045.00%
合计13,390.6667100.00%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持有其45.00%的股份。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人民币

资产负债项目2023-12-31(经审计)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183,354.92187,069.48
负债总额103,432.16101,311.71
银行贷款总额52,245.0022,350.00
流动负债总额57,985.76100,112.61
净资产79,922.7785,757.77
收入利润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06,585.81110,932.60
利润总额-17,639.696,439.01
净利润-17,994.855,781.49

4、被担保人资信情况

经核查,心诺健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继续为心诺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已审议额度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心诺健康融资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850万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7)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00万元(含

本次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0,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心诺健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经对心诺健康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心诺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心诺健康整体(包括Trividia)的业绩改善,发挥上市公司融资能力解决心诺健康融资问题,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心诺健康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被担保对象心诺健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心诺健康将向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心诺健康经营稳定,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也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心诺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认真评估心诺健康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等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心诺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有利于借助上市公司融资能力解决心诺健康现有借款的续贷或展期工作和未来资金筹措需求,保障其日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促进心诺健康整体业绩改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心诺健康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心诺健康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且心诺健康同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心诺健康目前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健,信用状况良好,且相关担保将由心诺健康向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同等金融反担保,公司能够对心诺健康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相关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为心诺健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心诺健康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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