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_公司公告_三诺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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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1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7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双方《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判断及应对、年度审计重点问题、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认真审核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文件、相关执业资质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并结合其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并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业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同事以及信永中和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团队相关人员进行审计工作预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识别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认。

3、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汇报以及2025年度开展审计计划的报告,同时通过线上电话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财务审计初审情况、初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企业内控及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业资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在年审工作过程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审计原则,以客观、公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按时按质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监督职责。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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