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_公司公告_博雅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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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雅生物)于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华润医药控股)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证券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1%(即504.24万股),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2%(即605.09万股)。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自2024年11月8日-2025年5月7日,华润医药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0%,累计增持金额为18,437.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增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华润医药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增持博雅生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华润医药控股于2024年11月8日-2025年5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50,9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2024年11月8日增持前,华润医药控股持有公司147,640,5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2793%;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将持有公司的57,049,640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华润医药控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138%;华润医药控股合计拥有公司204,690,19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5931%。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华润医药控股拟增持公司股份,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总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1%(即504.24万股),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2%(即605.09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证券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东承诺及股份锁定安排: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华润医药控股自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华润医药控股自2024年12月19日-2025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7%。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3、华润医药控股自2025年2月8日-2025年4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73%。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4、华润医药控股自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0%。

5、自2024年11月8日-2025年5月7日,华润医药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0%,累计增持金额为18,437.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增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华润医药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完成后,华润医药控股合计拥有公司210,741,09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7931%。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累计增持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股数(股)占博雅生物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占博雅生物总股本比例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147,640,55329.2793%6,050,900153,691,45330.4793%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7,049,64011.3138%57,049,64011.3138%
合计204,690,19340.5931%6,050,900210,741,09341.7931%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博雅生物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博雅生物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博雅生物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华润医药控股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博雅生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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