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_公司公告_吴通控股: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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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94,664,620.8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4,787,817.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29,876,803.46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现金分配具体条件之一“(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鉴于此,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故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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