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300281)_公司公告_金明精机: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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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29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调整,在固定资产类别中增设“能源电力设备”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调整,在固定资产类别中增设“能源电力设备”类别。

(二)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9.50、6.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8519.00、11.88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9.50、6.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8519.00、11.88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能源电力设备年限平均法20、2554.75、3.8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本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此次新增“能源电力设备”固定资产类别,其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同意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调整,在固定资产类别中增设“能源电力设备”类别。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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