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300281)_公司公告_金明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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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经审查7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汪帆先生、马佳圳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周霞女士、蔡少河先生、王双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人,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周 霞 蔡友杰 梁 晓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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