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已届满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江涛,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历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泰证券固收部业务经理、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新星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宁波信义鑫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现任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等职务。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
3、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
本人严格遵守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于会前详细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并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相关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就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保持与会计师的专项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仔细阅读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持续沟通,及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度,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职责。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4月24日,顾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江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张华林先生、白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董事年度津贴标准,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具体职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公司管理职务的岗位薪酬标准领取报酬,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江涛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