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960.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5%。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议案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议案三、《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六、《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七、《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八、《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议案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八、《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九、《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二十、《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议案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12日 |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冯红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徐宏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曾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杨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选举赵秀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吴江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刘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刘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强靖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三、《关于制定<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自工作细则的要求,
履行相关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良好的支持。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3月29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进度执行情况》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12月12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2月7日 | 审议《2023年度资本运作激励奖金分配方案》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5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奖金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奖金分配的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关于公司新任副总经理白林、张华林薪酬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让投资者更加便捷、高效、公平地了解公司情况。
(七)董事会换届事宜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成员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冯红涛 | 非独立董事、董事长 | 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
徐宏斌 | 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 | |
曾智 | 非独立董事 |
杨晗 | 非独立董事 |
赵秀丽 | 非独立董事 |
吴江枫 | 非独立董事 |
刘渊 | 独立董事 |
刘民 | 独立董事 |
强靖雅 | 独立董事 |
2、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徐宏斌 | 总经理 | 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
吴江枫 | 副总经理 | |
张华林 | 副总经理 | |
王大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白林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加强风险控制和科学决策程序;加强对董监高等核心人员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