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2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
11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