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300272)_公司公告_开能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年8月22日

开能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3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丰源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丰源部分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而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且该项担保已由除开能健康之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最终出资人均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不可撤销的反担保承诺;在担保未获解除前,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株洲丰源及其最终出资人对原存续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了明确约定及安排,即若广东丰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终止后,公司将不再向广东丰源就前述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关联担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震宇 王高 侯郁波

日期: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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