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微信送达或书面送达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名,全体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凤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废止《深圳市联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