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_公司公告_联建光电: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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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亨安审字(2025)第010032号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GUANGDONGHENG’ANCERTIFIEDPUBLICE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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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亨安审字(2025)第010032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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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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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惠州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上海联创健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日本联建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EastarTheNetherlandsB.V.、ESDLUMENUSALLC、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子公司管理、重要投资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产、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担保决策、重大合同签署、销售与收款、采购资金支付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具体描述除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总资产的5%,且差错金额超过500万元总资产的5%≥差错金额≥总资产的0.5%,且差错金额超过200万元差错金额<总资产的0.5%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的5%,且差错金额超过500万元净资产的5%≥差错金额≥净资产的0.5%,且差错金额超过200万元差错金额<净资产的0.5%
涉及收入的差错金额>收入的5%,收入的5%≥差错金额差错金额<收入的1%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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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会计差错金额且差错金额超过500万元≥收入的1%,且差错金额超过200万元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利润的5%,且差错金额超过500万元净利润的5%≥差错金额≥净利润的1%,且差错金额超过200万元差错金额<净利润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④内控控制环境无效。

(2)重要缺陷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1,000-5,000万元之间小于或等于1,000万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①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②重要业务或制度系统性存在缺陷;③关键岗位人员流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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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频繁。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

董事长: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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