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_公司公告_联建光电: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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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为结算币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交易违约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明确了具体操作规程。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和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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