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_公司公告_联建光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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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4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6、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7、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8、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0、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本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并依法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后续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发现的缺陷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督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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