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300264)_公司公告_佳创视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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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佳创视讯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政联系电话:0755-83081312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强强联系电话:0755-830813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5年2月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2025年8月,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等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面向5G应用的超高清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开展,但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开展此类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运营商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下游市场需求及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慢,保荐机构亦持续督促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并继续密切跟踪募投项目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1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评估论证市场外部环境变化的相关影响,但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直播业务相关投融资的信心有所下降等多方面原因导致项目实施未达预期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金额相对较低;公司2025年1-6月净利润仍然为负,但亏损幅度有所减缓,若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对经营业绩的改善效果不及预期,公司净利润可能持续为负、净资产可能继续下降,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保荐机构关注到上述情形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密切关注未来业务开展、经营业绩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佳创视讯持续督导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施,报告期内,佳创视讯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政黎强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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