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300262)_公司公告_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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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海虹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为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号:(2024)沪0115民初33589号、(2024)沪0115民初33586号、(2024)沪0115民初33587号、(2024)沪0115民初33588号、(2024)沪0115民初33590号,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2024)沪0115民初33586号《民事判决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4)沪0115民初33586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受理案号:(2025)沪74民终1072号,具体如下:

(一)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虹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审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原审第三人: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上诉请求

1、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二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支付原告合同编号为

SH2910720210013《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利息1,011,840元,或依法发回重审;

3、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三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按借款本金2480万元

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08%支付利息;

4、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五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支付原告合同编号为

SH2910720210014《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利息1,020,000元,或依法发回重审;

5、请求将一审判决第六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按借款本金2500万元

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08%支付利息;

6、请求将一审判决第八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支付原告合同编号为

SH2910720210019《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利息1,836,000元,或依法发回重审;

7、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九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按借款本金4500万元

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08%支付利息;

8、请求将一审判决第十一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支付原告合同编号

为SH2910720210025《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利息1,020,000元,或依法发回重审;

9、请求将一审判决第十二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按借款本金5000万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08%支付利息;10、请求将一审判决第十四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支付原告合同编号为SH2910720210026《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利息816,000元,或依法发回重审;

11、请求将一审判决第十五项利息部分撤销,依法改判为按借款本金4000万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08%支付利息;

12、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十六项,或依法发回重审;

13、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十七项,或依法发回重审;

14、请求判决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以上上诉请求金额合计5,480,160元。

(四)诉讼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一审法院存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错误,没有查明所涉委贷合同均为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义务而提供资金流动性,错误判决委贷合同有效;也没有查明上诉人对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有一部分没有登记,全部质押都已过登记到期日的事实,从而作出了错误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起,涉及金额817.21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原告
被告案号
案由收到时间
立案金额(万元)案件

肖贤举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黔0201民初898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纠纷

2025/7/31 817.21 一审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传票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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