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300262)_公司公告_巴安3: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4年8月1日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金融广场208室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海水淡化处理;环保咨询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控股股东: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巴安3: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协议》(暂定,具体内容以履行双方审核后的正式协议为准),重组债务的本金、利息共计为人民币239,894,262.83元,其中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2,993,219.63元,利息为人民币46,901,043.20元;如沧州巴安按期、足额履行还款计划或提前履行全部还款计划,则信达资产同意减免截至2025年4月30日所欠的本金余额人民币37,993,219.63元、减免利息余额人民币46,901,043.20元及2025年5月1日之后孳生的利息。

公司继续为沧州巴安的上述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拟签署的和解协议尚需签署各方审核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8月1日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金融广场208室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海水淡化处理;环保咨询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控股股东: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415.50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5,966.09万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121%2024年营业收入:0万元2024年净利润:1,357.81万元审计情况:已审计

三、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务重组

1、重组债务

本协议涉及的重组债务的本金、利息共计为人民币239,894,262.83元,其中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2,993,219.63元,利息为人民币46,901,043.20元。

2、还款计划

沧州巴安承诺按还款计划,在2031年10月15日前分期偿还债务本金15,500万元。

在本债务重组还款期内,沧州巴安累计营收超过5亿元时,沧州巴安于下一年度11月15日前偿还完所有剩余未还重组债务金额。

如沧州巴安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计划或提前履行全部还款计划,则信达资产同意减免截至2025年4月30日所欠的本金余额人民币37,993,219.63元、减免利息余额人民币46,901,043.20元及2025年5月1日之后孳生的利息。

如沧州巴安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计划,则信达资产同意的债务豁免不生效,信达资产有权恢复全部债权和恢复执行,上海巴安、张春霖、沈祚萍承担担保责任,沧州巴安及各担保人自违约之日起十日内按原贷款合同一次性给付信达资产剩余本金、计算至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不包括提前履行全部还款计划的情形。

在本债务重组还款期内,沧州巴安取得厂区占用地块的海域使用权(如需)、土地使用权证、生产许可且开工生产实现海水淡化营业收入500万元后,信达资产与沧州巴安、上海巴安等协商将对沧州巴安7,000万本金的债权转换成对沧州巴安的股权;具体转股方案、转股或抵债价格、转股比例、信达股东权利等双方另行协商和审批,启动转股协商后12个月内未能达成转股协议,沧州巴安仍按约定还款。

在本债务重组还款期内,沧州巴安不得偿还所欠上海巴安约5,000万元往来款(具体金额根据沧州巴安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审计确定),沧州巴安不得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沧州巴安新增融资必须全部用于自身经营,否则视为沧州巴安违约,信达资产有权恢复全部债权和恢复执行。

3、关于信达资产对沧州巴安债权的免除条款,同样适用于信达资产对上海巴安、张春霖、沈祚萍的担保权利的免除。如沧州巴安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计划,则信达资产同意的债务豁免不生效,信达资产有权恢复全部债权和恢复执行,并按原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罚息复利、按判决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利息,上海巴安、张春霖、沈祚萍承担担保责任,对上海巴安、张春霖、沈祚萍担保权利不再免除。

4、债务重组对重组前的债权效力的影响

在沧州巴安能够按照还款计划向信达资产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之前,沧州巴安确认其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对信达资产负有的相应债务并不因签署本协议而免除。

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重组前的债权文件的法律效力。沧州巴安依据本协议向信达资产偿还的相应款项,视为沧州巴安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向信达资产偿还的相应款项。

(二)违约责任

1、沧州巴安迟延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如果沧州巴安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向信达资产支付每一期相应款项,信达资产有权选择:(1)直接宣布取消对沧州巴安的债务豁免承诺,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向沧州巴安追索债务;(2)给予沧州巴安1个月宽限期,沧州巴安需在宽限期内按日万分之三及实际延期还款天数对该笔还款支付补偿金;在1个月宽限期内,沧州巴安仍未能支付该期还款及补偿金的,则视沧州巴安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计划。

2、沧州巴安的其他违约情形所导致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信达资产有权选择:(1)直接宣布取消对沧州巴安的债务豁免承诺,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向沧州巴安追索债务;并按原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罚息复利、按判决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已偿还款项视同偿还债务本金,上海巴安、张春霖、沈祚萍承担担保责任,沧州巴安及各担保人自违约之日起十日内按原贷款合同一次性给付信达资产剩余本金、计算至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不包括提前履行全部还款计划的情形。(2)给予沧州巴安合理的期限,要求沧州巴安纠正或消除相应的违约情形,如逾期仍不能纠正或消除的,信达资产将宣布取消对沧州巴安的债务豁免承诺,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向沧州巴安追索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本次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主要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业务的开展制定了完善决策、执行流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主要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维护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0不适用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59,707.51不适用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余额59,707.51不适用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59,707.51不适用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33,528.13不适用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33,528.13不适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26,228.13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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