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号:(2024)黔0201民初936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5月27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4)黔0201民初936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
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27,469,106.16元及违约金(以工程款27,469,106.16元为基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为标准自2024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工程款清偿之日止);
2、驳回原告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486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249860元,由原告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0860元,由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69000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