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_公司公告_新莱应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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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长远的发展,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性。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6,343,097.57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1,614,703.5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4,161,470.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41,546,662.63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利润人民币24,347,590.8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29,259,894.35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376,770,909.7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和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

决定: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5,793,18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347,590.8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7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24,347,590.8624,468,405.1236,249,489.1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6,343,097.57235,902,603.23344,790,636.72
研发投入(元)123,152,552.32110,343,478.2495,823,359.00
营业收入(元)2,849,010,699.662,711,397,722.042,620,064,139.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29,259,894.3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57,752,437.5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5,065,485.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8,355,161.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5,065,485.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329,319,389.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4.03%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5,065,485.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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