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
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2019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4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光,201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2025 /1 /14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 事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 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 |
签字会计师王晓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2025 /1 /14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 事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 |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资质,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
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