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_公司公告_精锻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时间:

精锻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7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投资”)、实际控制人夏汉关先生、黄静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夏汉彬先生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39.99%被动稀释至38.98%,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98,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债券于2023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精锻转债”于2023年8月21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9.46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大洋投资、实际控制人夏汉关先生、黄静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夏汉彬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04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99%(以2025年7月11日总股本557,658,156股为依据计算)。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共有1,368,089张“精锻转债”转股,累计转股14,461,424股,公司总股本由557,658,156股增加至572,119,58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大洋投资、实际控制人夏汉关先生、黄静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夏汉彬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39.99%被动稀释至38.98%,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新河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夏汉关
住所江苏省姜堰市姜堰镇城中村十一组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黄静
住所江苏省姜堰市姜堰镇城中村十一组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夏汉彬
住所江苏省姜堰市姜堰镇城中村九组3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
股票简称精锻科技股票代码30025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01.01(被动稀释)
合 计01.01(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194,012,97134.79194,012,97133.91
夏汉关18,083,1743.2418,083,1743.16
黄静10,935,0001.9610,935,0001.91
夏汉彬15,0000.00315,0000.003
合计持有股份223,046,14539.99223,046,14538.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9,483,76537.56209,483,76536.61
有限售条件股份13,562,3802.4313,562,3802.3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