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8541号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精锻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精锻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精锻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经审核,我们认为,精锻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精锻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 精锻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向特定22名认购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6,770,5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3元。截至2020年11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0.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于2020年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85,385.17万元。
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56,873.9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为:
(1)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150.2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38,762.86万元。
(2)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222.96万元。
(3)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16,915.2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41,464.82万元。
本公司2023年到位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13,522.2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 47,560.79万元,其中包括截止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详见三(四)。
(2)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2,450.64万元,依据2024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实际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9月30日,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1,356.82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0,396.2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391.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依据2024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实际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4年9月30日,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1,356.82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32050176643609888188 | 募集资金专户 | 33,734,651.4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403060100100065449 | 募集资金专户 | 183,905.17 |
中国银河证券泰州青年南路营业部 | 212700023995 | 现金资产 | 208.57 |
合 计 | 33,918,765.14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56,698,870.93元,已扣除手续费77,631.27元,其中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46,941,819.42元,已扣除手续费74,546.37元,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9,757,051.51元,已扣除手续费3,084.9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因江苏省全省土地规划调整影响,项目用地所涉地块征收方案需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导致审批周期较长,从而使得本项目用地的取得较原计划延后。2022年5月,本公司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本项目用地。2022年6月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4年8月,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024年8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048.85万元。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48.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110ZC09995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截至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于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786.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1632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15,000.00万元,办理的定期存单金额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5,000.00万元辰星FOF双周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XSZ01产品,购买日为2024年6月18日,每周一可赎回;购买5,000.00万元银河金汇辰星FOF月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XYZ01产品,购买日为2024年6月19日,每周一/二可赎回;购买5,000.00万元银河水星中短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GSZD01产品,购买日为2024年7月25日,每周一/二/三赎回。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单
本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存单计9,0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2024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实际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9月完成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办理。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否38,260.00 38,260.00 150.2138,762.86 101.31%2023-6-30-230.32 否否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 | 99,120.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065.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450.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3、偿还银行贷款否24,000.00 22,320.74 0.0022,222.96 99.56%不适用不适用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0,800.00 99,120.74 17,065.47 102,450.64 | ||||||||||
合计— 100,800.00 99,120.74 17,065.47 102,450.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因江苏省全省士地规划调整影响,项目用地所涉地块征收方案需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导致审批周期较长,从而使得本项目实施以及效益较原计划延后。2、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是目前该项目产品处于批量生产初期。能仍在爬坡过程中,随着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该项目效益将逐步提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C09995号),截至2020年11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为“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的自有资金3,048.85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以及“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项目建设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否74,000.00 74,000.00 13,522.2747,560.79 64.27%2025-12-31不适用否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募集资金总额 | 96,812.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22.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396.2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2、偿还银行贷款否24,000.00 22,812.74 22,835.47 100.10%不适用不适用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8,000.00 96,812.74 13,522.27 70,396.26 | ||||||||||
合计— 98,000.00 96,812.74 13,522.27 70,396.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024年8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致同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1632号),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为“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自有资金21,786.7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15,000.00万元,办理的定期存单金额9,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