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总股本481,777,016股,注册资本为481,777,016元。
二、变更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3.9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2月2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2月14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有28张可转债完成转股,合计新增股本216股(每股面值1元)。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81,777,016股增加至481,777,232股,注册资本由481,777,016元变更为481,777,232元。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变更手续顺利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可转债转股相关条款,办理以下事宜:
1、根据可转债转股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的条款;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3、其他与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必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