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监事会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各项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历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四届十五次监事会 | 2024年4月18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0、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1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五届一次监事会 | 2024年5月13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五届二次监事会 | 2024年8月24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五届三次监事会 | 2024年10月19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认为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内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责任追究,保证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有效实施。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能够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继续勤勉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监督重大事项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未来监事
会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