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授信暨有关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4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云软件”)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交行高新区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为依米康云软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交行高新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依米康保证合同”);依米康云软件委托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小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主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签署《委托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此基础上,成都中小担为依米康云软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交行高新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成都中小担本次保证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并签署《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依米康云软件累计提供实际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总额在公司为依米康云软件提供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担保合同情况
(一)依米康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
2、保证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委托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人(乙方):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甲方与债权人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保证合同或保函中约定的担保范围。
(三)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反担保人(乙方):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丙方):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
4、信用反担保范围:乙方自愿对甲方担保的丙方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向债权人申请的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一
系列债务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
(1)甲方依据主合同和/或保证合同代为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
(2)主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代偿资金占用费等;
(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
5、反担保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依米康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昌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805.75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为11,995.75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38%。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依米康云软件与交行高新区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公司与交行高新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三)依米康云软件与成都中小担签署的《委托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成都中小担与交行高新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五)公司与成都中小担、依米康云软件签署的《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