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_公司公告_新开普: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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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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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6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分别为杨维国先生、华梦阳先生、李玉玲女士、陈亮先生、王振华先生、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赵璇女士、副总经理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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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一致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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