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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5-03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了潍坊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潍公(经)撤案字[2025]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背景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刑事拘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潍坊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取保候审,期限从2023年5月18日起算。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潍坊市公安局出具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潍公(经)解保字[2024]3号】,决定予以解除取保候审。
二、撤案情况
杨维国先生于近日收到了潍坊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潍公(经)撤案字[2025]2号】,潍坊市公安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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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潍坊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潍公(经)撤案字[2025]2号】。
特此公告。
|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