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_公司公告_新开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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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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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1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12,869.9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1,682,330.67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8,168,233.07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1,695,968.1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43,861,212.09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348,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8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8,107,871.44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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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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