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邢芬玲。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4号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3,698,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03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2,927,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7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7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421,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296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10,420,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10,420,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73,697,603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10,420,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0股。
表决结果:此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64,047,550股、反对9,651,053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38%。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李鹏峰律师、张可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融捷健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