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除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08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89.340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