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财通证券关于宝莱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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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财通证券关于宝莱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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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宝莱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9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截至2020年9月1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19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322,547.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677,452.82元。截至2020年9月1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0,249,564.38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212,677,452.82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4,038,737.19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723,2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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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08,032,460.48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8,039,623.96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5,000,210.66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79,352.82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9,027,664.3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10,249,564.3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49,564.38
现金管理余额10,100,000.00
四、差异(三-二)1,221,900.00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1,221,900.00元,系部分发行费用1,221,900.00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23,40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80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539,999,995.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1,950,681.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049,313.53元。

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77,973,316.68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528,049,313.53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2,484,488.77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53,173,693.17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3,173,693.17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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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377,360,109.13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377,973,316.6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92,973,316.68
现金管理余额285,000,000.00
四、差异(三 - 二)613,207.55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613,207.55元,系部分发行费用613,207.55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9月14日,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与开源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29日,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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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820000644101022154,500,000.00---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200202172910050934760,000,000.00---活期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820000511901025---149,564.38活期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820000511921023---10,100,000.00定期
合 计---214,500,000.0010,249,564.38---

注1:因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账户820000644101022于2020年12月31日注销,余额转入账户820000511901025。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账户2002021729100509347于2021年6月23日注销。

注3:账户实际余额10,249,564.38元,其中:820000511901025账户有10,100,000.00元转入820000511921023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注4:初时存放金额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4,5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金额。

注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及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2月10日,公司与财通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财通证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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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1223321651000002245,000,000.00426,106.44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03510318145,000,000.0083,893,818.94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9550880232017900173140,576,411.08---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755931511410151---8,653,391.30活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1223321651000006---40,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3223321651000005---30,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3223321651000010---15,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5223321651000009---30,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6223321651000004---30,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7223321651000008---30,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8223321651000003---30,000,000.00定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29223321651000007---30,000,000.00定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0358200029---10,000,000.00定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0358200032---10,000,000.00定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0358200046---10,000,000.00定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0358200050---10,000,000.00定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0358200063---10,000,000.00定期
合 计---530,576,411.08377,973,316.68---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账户755931511410151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名下。注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户9550880232017900173于2022年9月30日注销。注3:账户实际余额377,973,316.68元,其中:211223321651000002账户有235,000,000.00元转入221223321651000006账户、223223321651000005账户、223223321651000010账户、225223321651000009账户、226223321651000004账户、227223321651000008账户、228223321651000003账户、229223321651000007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656900003510318账户有50,000,000.00元转入65690000358200029账户、65690000358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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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65690000358200046账户、65690000358200050账户、65690000358200063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注4:初时存放金额为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9,423,584.12元后,实际到账金额。注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及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莱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12,677,452.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039,623.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032,460.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153,657,452.82153,657,452.8268,039,623.96149,010,050.0496.982023-12-31------
2.补充流动资金59,020,000.0059,020,000.00---59,022,410.44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2,677,452.82212,677,452.8268,039,623.96208,032,460.48---------------
合计---212,677,452.82212,677,452.8268,039,623.96208,032,460.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00.02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8280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先期投入资金1,500.02万元已于2020年11月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49,564.38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1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血净公司、微康科技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血净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同时对公司于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血净公司变更为宝莱特公司,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通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应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开源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财通证券承接,开源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财通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宝莱特公司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宝莱特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于2021年6月29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410.44元,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528,049,313.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3,173,693.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3,173,693.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245,000,000.00245,000,000.009,910,501.009,910,501.004.052023-12-31------
2.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45,000,000.00145,000,000.004,209,502.684,209,502.682.902024-06-30------
3.补充流动资金138,049,313.53138,049,313.53139,053,689.49139,053,689.49100.73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8,049,313.53528,049,313.53153,173,693.17153,173,693.17---------------
合计---528,049,313.53528,049,313.53153,173,693.17153,173,693.1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作出适当调整。(一)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公司拟将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7,277.52万元,增加13,387.50万元,其中“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1,877.52万元,增加12,787.50万元,“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400万元,增加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保持24,500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二)调整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部分透析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部分透析器生产线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2、实施地址相应调整:由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调整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28号。根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规划,原计划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为透析器2,000万支,现将透析器生产线1,200万支透析器产能转移至苏州君康现有厂房实施,余下800万支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仍放置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本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7,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7,00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透析器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拟通过公司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亿元的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现金管理产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7,973,316.68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85,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营销展示中心及物流配送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最高借款额度为7,00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君康还未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004,375.96元,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由亚冬 胡凤兴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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