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
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7日,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作出适当调整。此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涉及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6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23,4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8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0,681.67(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049,313.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 43,890.02 | 24,500.00 |
2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15,484.60 | 14,5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74,374.62 | 54,000.00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和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子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
1.1 |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 | 39,090.02 | 14,900.00 | 21,000.00 |
1.2 | 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 | 4,800.00 | 1,000.00 | 3,500.00 |
合计 | 43,890.02 | 15,900.00 | 24,500.00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前次募集资金(可转债)拟投入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 可转债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截止2022年9月30日) | 本次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截止2022年9月30日) |
1 |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 43,890.02 | 15,900.00 | 24,500.00 | 13,844.49 | 851.76 |
2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15,484.60 | - | 14,500.00 | - | 322.27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6,000.00 | 15,000.00 | 5,902.24 | 14,096.76 |
合计 | 74,374.62 | 21,900.00 | 54,000.00 | 19,746.73 | 15,270.79 |
三、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拟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投
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适度内部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拟将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7,277.52万元,增加13,387.50万元,其中“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1,877.52万元,增加12,787.50万元,“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400万元,增加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保持24,500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如下:
1、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1 |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 | 39,090.02 | 51,877.52 | 21,000.00 |
1.2 | 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 | 4,800.00 | 5,400.00 | 3,500.00 |
合计 | 43,890.02 | 57,277.52 | 24,500.00 |
2、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内容 | 投资额 (调整前) | 投资额 (调整后)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前)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 |
1.基础建设费用 | 14,520.70 | 29,024.50 | 21,000.00 | 21,000.00 |
1.1 土地 | 1,450.70 | 1,450.70 | ||
1.2 房屋建筑 | 13,070.00 | 27,573.80 | ||
2.设备购置费 | 21,069.32 | 19,353.02 | ||
2.1 生产设备 | 20,421.00 | 18,164.20 | ||
2.2 检测设备 | 501.82 | 1,042.32 | ||
2.3 办公设备 | 146.50 | 146.50 | ||
3.软件购置费 | 500.00 | 500.00 | ||
4.铺底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 | - |
投资总额 | 39,090.02 | 51,877.52 | - | - |
3、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如下:
投资内容 | 投资额 (调整前) | 投资额 (调整后)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前)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 |
1.房屋建筑 | 4,000.00 | 4,600.00 | 3,500.00 | 3,500.00 |
投资内容 | 投资额 (调整前) | 投资额 (调整后)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前)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 |
2.设备购置费 | 800.00 | 800.00 | ||
投资总额 | 4,800.00 | 5,400.00 | - | - |
(二)调整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部分透析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部分透析器生产线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
2、实施地址相应调整:由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调整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28号。
根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规划,原计划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为透析器2,000万支,现将透析器生产线1,200万支透析器产能转移至苏州君康现有厂房实施,余下800万支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仍放置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 | 产能(万支)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产能(万支)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透析器生产线 | 2,000 | 宝莱特 |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 | 1,200 | 苏州君康 |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28号 |
800 | 宝莱特 |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 |
(1)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装修及设备购置等。项目建成后,主要开展透析器的生产制造,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透析器1,200万支。项目备案号为苏高新技备[2022]72号。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28号法定代表人:张艳新注册资本:29,187.4074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3日公司持股比例:86.38%经营范围: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系列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自有技术转让服务;生产III类6845-4-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28号。
(4)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生产等。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7,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7,00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透析器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拟通过宝莱特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
名称 | 总计(万元) | 占比 |
1.设备购置费 | 7,000.00 | - |
1.1封装生产线 | 6,000.00 | 85.71% |
1.2其他辅助生产设备 | 900.00 | 12.86% |
1.3其他辅助设备 | 100.00 | 1.43% |
投资总额 | 7,000.00 | 100.00% |
(6)项目经济效益
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01%,投资回收期为4.98年(不含建设期),项目投资回报情况良好。
四、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作出适当调整。
1、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因规划增加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地下室建设、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升等相关因素,导致建筑工程费、装修费用、安装工程费支出增加。因此,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拟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调整。
2、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苏州君康的原因
(1)利用现有厂房,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考虑到公司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的迫切性,自建工程建设周期较长,为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科学分配和调动资源,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利用苏州君康已建设好的厂房,用于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苏州君康是国内少数具备规模化纺丝(透析器的直接原材料)生产能力的企业,而宝莱特生产透析器所需纺丝则需要向苏州君康采购或进口,因而生产成本较高;同时,苏州君康已有完整的透析器生产线,管理团队具备规模化生产和运营的相关经验。因此,利用苏州君康现有厂房,购置新的透析器生产线进行项目建设,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五、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作出的审慎决定,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透析器生产线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拟利用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现有厂房,加快项目投产及产能释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苏州君康已完成相关项目备案,募投项目产品为透析器,并未发生变化;经测算,该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经过谨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