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6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人:证券部 李韵妮
2、电话:0756-3399909、0756-3399985
3、邮箱:ir@blt.com.cn
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代表人:由亚冬、胡凤兴
2、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杜宛霖
3、电话:0571-87827375
4、邮箱:zbsc@ctsec.com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