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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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背景概述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宝医疗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申宝医疗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宝莱特(德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莱特(德国)有限公司(BIOLIGHT HEALTHCARE GmbH)(以下简称“德国宝莱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德国宝莱特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

3、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1,3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同时,同意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恒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出租人申请的分别为人民币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实际融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分别不超过36个月。

二、解除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上述子公司的通知,申宝医疗、德国宝莱特已经全部清偿贷款,挚信鸿达、恒信生物融资租赁交易已实施完毕,公司对上述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解除对申宝医疗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除对德国宝莱特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解除对挚信鸿达、恒信生物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出租人申请的分别为人民币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自本次董事会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对申宝医疗、德国宝莱特、挚信鸿达、恒信生物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解除对子公司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解除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自本次董事会生效之日起,解除对为申宝医疗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除对德国宝莱特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解除对挚信鸿达、恒信生物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出租人申请的分别为人民币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再对申宝医疗、德国宝莱特、挚信鸿达、恒信生物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本次解除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解除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全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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