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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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9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国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4,000万元(含54,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少数股东股权11,302.4711,000.00
2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43,890.0224,500.00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5,484.6014,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85,677.0965,0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43,890.0224,500.00
2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5,484.6014,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74,374.6254,0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作相应调整。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订。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订。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改。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上议案表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本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宝瑞医疗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

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宝瑞医疗的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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