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股权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莱特”),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开拓血液净化市场,公司拟与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立医学”)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四川宝莱特智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17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5.00%;智立医学出资63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0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2602353L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1116室
法定代表人:王洪利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05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器械设备租赁;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生产医疗器械Ⅱ类(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销售医疗器械 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与肾脏健康相关的医学研究和产品研发、销售和服务,医疗机构与项目投资,为患者、医院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为主的企业。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利,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宝莱特智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定住所:四川眉山药行天府创业园区 (暂定,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肾病及相关领域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血透用的透析液和或透析粉、血透(血滤)器和血透管路研发、生产和销售(暂定,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缴纳出资。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70.00 | 65.00% |
2 | 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30.00 | 35.00% |
合计 | 1,800.00 | 100.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19日公司与智立医学签订了《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46)
乙方: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0145)
标的公司:四川宝莱特智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4月19日
2、出资方式、金额及出资时间
2.1双方拟共同在四川眉山药行天府创业园设立四川宝莱特智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下称“合资公司”或“公司”)。合资公司认缴的注册资金为18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1170万元,占65%股份;乙方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630万元,占35%股份。
2.2双方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按照合资公司资金需求同步同比例实缴注册资金直至缴清全部的认缴注册资金。
3、合资公司业务描述
3.1合资公司核心业务为肾病及相关领域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血透用的透析液和或透析粉、血透(血滤)器和血透管路研发、生产和销售。
3.2双方约定,第一阶段(合资公司生产之日起算第一年),以透析液生产销售为主,后期可逐步开发肾病领域相关系列产品,如血透管路等。
3.3双方本着优势资源互补的原则,甲方侧重对合资公司产品的研发、技术、质量等环节的指导,乙方侧重市场、运营等环节的把控,共同运作合资公司。
4、董事会、治理结构及相关人员
4.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甲方提名并委派。甲方委派的3名董事(含董事长)由甲方提名,乙方委派的2名董事(含副董事长)由乙方提名,按照合资公司章程约定的选举程序产生,甲乙双方承诺届时均应无条件选举同意各方提名的人选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长。
4.2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乙方派出,后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产生,按规范化企业管理运作。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违约方按全部经济损失的1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智立医学设立合资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全国布局,更大程度发挥现有渠道与销售网络优势、规模优势和协同作用,投资双方可以发挥各自在资本、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优势,有助于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认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虽然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建立在充分论证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投资决策,但是合资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将来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各项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合资公司的管理,努力规避各项经营风险,促使合资公司尽快发挥效益以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对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智立医学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