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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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21-003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自查期间累计买卖公司股票交易区间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股)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数量(股)
1燕金元董事长、总裁2020年5月19日-2020年9月25日-625,912
2燕传平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3日-469,200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总裁燕金元先生及董事、副总裁燕传平先生于2020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号)及《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号)及其进展公告,2020年9月27日,燕金元先生及燕传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之前,且是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且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8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18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中激励对象周国军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其相关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况,鉴于在敏感期间发生了其本人的股票买卖行为,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周国军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上述激励对象除周国军外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9日

附件一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股)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数量(股)
1陈波核心骨干人员200400
2张新明核心骨干人员100-
3唐文普核心骨干人员3,6003,600
4许薇核心骨干人员17,8001,800
5管玲核心骨干人员500200
6周国军核心骨干人员5,693,3005,801,300
7朱志华核心骨干人员2,800-
8王佳核心骨干人员49,60043,000
9陈旭群核心骨干人员400400
10王晓杰核心骨干人员4,8004,100
11别威核心骨干人员11,50011,500
12李富强核心骨干人员54,40054,400
13林淑佩核心骨干人员5,7003,200
14余磊核心骨干人员67,500114,435
15黄华远核心骨干人员2,0001,500
16曾晓淳核心骨干人员1,500900
17勾大海核心骨干人员700700
18熊耐春核心骨干人员11,600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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